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04-2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3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91,191,5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新晨科技                       股票代码                   30054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大新                                       丁菲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 号院金源时代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 号院金源时代
办公地址
                                   商务中心 2 号楼 B 座 8 层             商务中心 2 号楼 B 座 8 层
传真                               010-88877301                                 010-88877301
电话                               010-88877301                                 010-88877301
电子信箱                           brilliance@brilliance.com.cn                 brilliance@brilliance.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新晨科技是以金融行业为核心,覆盖空管、媒体、政府机构及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行业的专业信息化解决方案与服
务的供应商。公司以技术为核心,提供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专业技术服务等多层次的行业信息化服务。自设立以来,公司
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1、软件开发业务



                                                                                                                         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新晨科技具备了雄厚的软件研发和项目实施实力,拥有强大的、覆盖全国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以及长期从事技术咨询、
服务和项目实施的经验。其核心产品交换平台、渠道整合云平台及电子渠道产品、贸易融资结算系统、协作云平台等系列产
品和解决方案在金融、空管、媒体等行业得到广泛应用。
    交换平台是公司核心技术平台,可为各个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格式转换、统一的业务路由、统一的事务管理、统一监控
管理,实现统一的信息数据交换。由于交换平台核心服务——信息数据交换服务具有同质性,因此,交换平台被广泛应用到
具有信息数据交换需求的多个应用领域。
    渠道整合云平台及电子渠道产品是公司在金融行业渠道层上的主要产品和解决方案。新晨渠道整合云平台基于分布式架
构构建,为各渠道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服务规范,实现渠道交易信息的统一传递和交易数据的统一分发,以及统一的安全
认证和授权、统一的系统接入、统一的信息模型及转换、统一的流程管理、便捷的监控管理等功能,以满足新业务的快速部
署、多渠道发布、主动营销、统一客户视图等市场需求。新晨渠道整合云平台在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地区性商业
银行都有成功应用。
    贸易融资结算系统是公司在金融行业核心业务层上的主要产品和解决方案。新晨贸易融资结算系统全面覆盖了国际结算
的各项业务品种,提供外汇资金和清算的支持,系统还包含国际支付前置、外汇监管报送、授信管理、供应链金融等多个子
系统,能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贸易融资结算解决方案。目前在30家以上的股份制银行以及地区性商业银行都有成功应用。
    协作云平台是公司在金融行业业务支撑层上的主要产品,是具备快捷协作能力的特色业务处理云平台,实现了总分行协
作以及银企协作。分行特色业务采用总分行协作的方式,统一接入总行平台,快速开发部署。总行进行抽象组件开发、标准
业务模型的构建;分行使用平台向导裁剪业务模型、适配标准接口、与第三方联调测试。对于特定行业的应用场景,将标准
业务模型固化,同时为两方的终端客户提供完整的管理平台与渠道,形成可复用的软件产品。
    2017年度,公司新增21个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新增1项发明专利,对公司开拓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产生积极的作用,
有利于公司保持技术的领先性,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系统集成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系统集成相关业务,形成了从设计规划、实施、管理到技术支持与服务完整而强大的系统集成
能力,在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及成本控制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能力。
    系统集成业务是公司根据客户的业务特点和个性化需求,向客户提供计算机硬件设备、第三方软件及系统架构的集成服
务,帮助客户构建一套整体的计算机软硬件信息系统环境,用于客户的信息化办公和业务运行管理。目前公司系统集成业务
主要包括:网络集成、数据中心、容灾备份、虚拟化、信息安全等解决方案。
    3、专业技术服务业务
    公司的专业技术服务主要是基于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业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及运营维护等服务,是软件开发和系统集
成业务不可或缺的支持手段。公司已形成了由标准服务、高级服务和咨询服务构成的多级服务体系,从行业客户的战略方案
制订、系统策划、项目建设等方面,为客户提供产品升级和行业技术咨询服务与培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                           606,451,812.65      431,422,441.35                40.57%        413,527,15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187,810.88       34,396,365.86                 5.21%         35,158,093.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4,334,463.34       32,866,272.94                 4.47%         32,211,285.1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1,616.54      -10,002,159.38                95.08%        -16,562,986.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47               -14.89%                 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0.47               -14.89%                 0.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5%               8.04%                -1.79%                9.88%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                           789,485,927.16      726,524,324.50                 8.67%        548,479,027.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95,145,700.50      563,032,700.01                 5.70%        371,160,995.30




                                                                                                                    2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87,597,453.50         160,549,382.39          131,310,637.79          226,994,338.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40,108.01           10,507,848.81           2,972,435.26           25,647,634.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008,068.15           10,260,693.41           2,904,323.00           24,177,515.0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896,432.49            -49,372,310.84          -23,514,807.62         137,291,934.4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一个月末
                         12,667                        17,401 权恢复的优先                     0 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福华         境内自然人              14.42%           13,150,000                     13,150,000 质押                 6,015,000
康路           境内自然人              12.99%           11,850,000                      11,850,000
徐连平         境内自然人              11.79%           10,750,000                     10,750,000
蒋琳华         境内自然人              11.79%           10,750,000                     10,750,000
张燕生         境内自然人              11.29%           10,300,000                     10,300,000 质押                 1,603,000
北京方壶天地
创业投资中心 其他                       3.29%               3,000,000
(有限合伙)
姚国宁         境内自然人               2.19%               2,000,000                                质押              2,000,000
程希庆         境内自然人               1.10%               1,000,000
北京仓源启航
投资管理中心 其他                       0.73%                670,000
(有限合伙)
姚真明         境内自然人               0.73%                663,700
                         上述股东李福华、康路、张燕生三人共同签署《共同控制及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涉及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司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时,三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行使股东的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
动的说明
                         股东权利。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客户来自金融业,面临市场竞
争日趋激烈,给公司经营发展带来巨大压力。2017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克服经
济形势复杂多变、实体企业经营困难等诸多不利因素,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645.1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0.57%;实现营业利润3,839.7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8.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18.7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2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78,948.59万元,
较年初增长8.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9,514.57万元,较期初增长5.70%。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管控体系,不断强化平台支撑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整体管控能力,完善了人力资源系统、合同管理系统,优化了财务系统、项目管理系统,通
过信息系统的建设控制经营风险,支撑经营决策。
    (二)软件业务规模效率双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软件业务深入贯彻公司战略,不断细化管理、提升经营效率,聚焦客户、聚焦产品。在邮储银行、中信
银行、光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核心客户积极拓展新业务领域。
    2017年成功参与实施了某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交易银行2.0系统,围绕企业的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企业客
户提供账户管理、支付结算、贸易融资、现金流动性管理、资产托管等一揽子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最终实现银行的交易银
行业务由面向银行经营视角向面向企业经营视角转变,由面向功能型服务向面向产品营销型服务转变,由面向渠道入口的开
发管理模式向面向渠道枢纽的开发管理模式转变,极大提升了银行对公业务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系统集成业务规模创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系统集成业务的市场推广力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系统集成业务实现主营收入30,736.68万元,
同比上升75.92%。公司在系统集成技术支撑层面,坚持创新研发,加强新技术应用,在数据中心自动化、云平台建设等方
面持续投入。公司成功实施了一批业内领先的、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重点项目,范围覆盖数据中心核心网络项目、两地三中心
的灾备项目、机房搬迁项目、数据迁移项目、大数据平台集成服务项目等。这些重点项目的成功实施,使客户对我们的技术
能力和服务能力有了更高的认可,提升了客户满意度,也为下一步的业务拓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研发创新驱动业务能力提升
    在创新方面,公司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在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方面均取得了一定进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业务
应用在某银行成功上线,目前已成功接入多家金融机构,取得了良好的运营效果,为我公司在区块链领域的拓展奠定了坚实
的基础。



                                                                                                            4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凝聚力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为进一步吸引和保留核心骨干人才,推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共授予的激励对象61人,
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104.15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7月28日。彰显了公司在激励优秀人才方面的决心,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605,507,617.99   142,676,810.09       23.56%           40.64%         20.63%         -3.91%
软件和信息产业      605,507,617.99   142,676,810.09       23.56%           40.64%         20.63%         -3.91%
分产品              605,507,617.99   142,676,810.09       23.56%           40.64%         20.63%         -3.91%
系统集成            307,366,828.93    44,233,277.53       14.39%           75.92%         12.54%          -8.11%
软件开发            218,142,269.09    73,429,512.72       33.66%           25.54%         36.19%          2.63%
专业技术服务         79,998,519.97    25,014,019.84       31.27%           -2.49%         -0.17%          0.73%
分地区              605,507,617.99   142,676,810.09       23.56%           40.64%         20.63%         -3.91%
华北                392,742,616.21    87,885,997.36       22.38%           42.20%          4.24%         -8.15%
华东                195,842,626.65    50,165,039.56       25.61%           73.47%        128.26%          6.15%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的政府补助准则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
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5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实施之日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
本准则进行调整。
     (2)执行第42号准则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
年5月28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
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
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2、会计估计变更
     2017年10月26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11
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对房屋及建筑物重新核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前为20年,变更后为20至40年;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追溯调整,本次变更前已有房产的折旧年限保持不变,不会对当期及以前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