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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7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5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
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
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编制完成。
    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一季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27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房屋建筑物实际的使用情况,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于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
折旧年限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追溯
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
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估计,符合相关法规的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李晓枫先生、罗炜先生对本事项经过独立的审慎
判断,就此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