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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18-07-14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2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
时间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90 号)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55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5,135,5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29,265,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5,870,500.00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90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及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情况,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         5,611              4,461.05
渠道整合平台研发项目                     3,492               3,492
新一代贸易融资结算系统研发项目          4,398               4,398
新一代交换平台研发项目                  3,236               3,236

补充流动资金                            6,000                 -
                合计                    22,737            15,587.05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管理
流程变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
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
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态日期(调整前)     状态日期(调整后)
          国家空管数据信息
  1                            2018 年 8 月 31 日     2019 年 8 月 31 日
          服务体系研发项目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以公司的新晨交换平台为核心技术,在
既有项目经验、在线运行系统和前期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拓展现有的空管数据信
息服务系统产品架构,构建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以满足新型空管系统的
技术要求。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行业管理结构和业务运行关
系拟对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公司将持续投入研发力量对项
目产品进行优化完善,以便进一步提升配套产品对项目运行的支撑能力,更好的
为行业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
原则,公司拟将本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延期到2019年8月31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
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
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
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
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
体系研发项目进行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认为,国家空管
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
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进行
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保
持不变,该延期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
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