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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4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8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
通知于 2018 年 7 月 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高冠江、李晓枫通过电话连线出席
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
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4.15 万股调整为 177.05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由 23.29 元/股调整为 13.65 元/股。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及
回购价格的公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杨汉杰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
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以对 61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次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 70.822 万股。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杨汉杰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李小华女士作为激励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华先生之近亲属,董事李
福华先生、康路先生、张燕生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4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的延期
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
次对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独立董事的独立
意 见 及 保 荐 机 构 的 核 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