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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8-07-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8 月 19 日证监许可[2016]1890 号文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2,25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8.21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9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13.5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
额人民币 2,926.5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587.05 万元。上述发行募
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
字[2016]00090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首发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万元)            用状态日期
          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
 1                                              4,461.05   2018 年 8 月 31 日        拟延期
          研发项目
 2        渠道整合平台研发项目                  3,492.00   2018 年 8 月 31 日           -
          新一代贸易融资结算系统研
 3                                              4,398.00   2018 年 8 月 31 日           -
          发项目
 4        新一代交换平台研发项目                3,236.00   2018 年 8 月 31 日           -
                 合计                       15,587.05              -                    -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序号            项目名称
                                       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
     1                                2018 年 8 月 31 日               2019 年 8 月 31 日
               务体系研发项目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以公司的新晨交换平台为核心技术,在
既有项目经验、在线运行系统和前期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拓展现有的空管数据信
息服务系统产品架构,构建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以满足新型空管系统的
技术要求。该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管理
流程变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
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行业管理结构和业务运行关系拟对该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公司将持续投入研发力量对项目产品进行优化完善,
以便进一步提升配套产品对项目运行的支撑能力,更好的为行业用户提供优质服
务。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
运用,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拟将本项目
的建设完成日期延期到 2019 年 8 月 31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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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
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
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项目实
施主体、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方式,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保持不变,该延期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
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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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乔岩                       程桃红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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