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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3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
议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编制完成。经审议,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并按规定对外公开披露。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李晓枫先生、罗炜先生对本事项经过独立的审慎
判断,就此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8 年半年
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8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