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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1-19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5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新晨信息产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晨”)因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拟向中国银行武汉
省直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捌佰伍拾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五年,公司拟为
本次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
式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公司 2019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针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交易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相关要求,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公司概况
    名称:武汉新晨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武昌区水果湖中北路 101 号海山金谷 2A 栋 2604 室
    法定代表人:陈基雄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 年 10 月 16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计算机应用软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综合布线和机房工程、
弱电工程、仪器仪表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与公司关系:武汉新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武汉新晨 100%股权。
    (二)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武汉新晨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12月31日或      2018年9月30日或
         主要财务数据
                               2017年度(已审计)   2018年1-9月(未审计)

           资产总额                  814.99               1,099.54

           负债总额                  303.13                618.6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303.13                618.63

            净资产                   511.86                480.91

           营业收入                  2,000.2              1,259.67

           利润总额                    73.5                -27.37

            净利润                   66.96                  -32.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新晨计划向中国银行武汉省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佰伍拾万元整,期限五年,公司拟为本次授信提供全额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与公
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四、相关审批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新晨
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捌佰伍拾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五年。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与
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子公司
的经营发展。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经营的独立性没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有利于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此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
良好、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经审议对外担保总额(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为人民币
捌佰伍拾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43%。公司及子公司
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