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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2019-01-1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

  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晨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对新晨科技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综合授信提
供关联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路
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并购贷款提供
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康路先生为公
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因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计划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申请并购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仟陆佰万元整。公司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康路为此项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2、公司因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计划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整,期限壹年。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路为此项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
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3、公司因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计划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1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限壹年。公司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康路为此项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
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二、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所涉关联自然人为康路先生。康路先生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康路先生持有新晨科技股份数量为
20,145,000 股,持股比例约为 12.99%。

    三、2019 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

    2019 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本核查意见中所述关联交易及向康路
先生发放薪酬外,公司与康路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自然人康路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有益于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并购贷
款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康
路先生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
对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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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相关协议、议案内容,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关联担保
情况,事前审阅公司公告文件等方式对新晨科技本次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
请并购贷款及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关联自然人康路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康路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授信提供关
联担保。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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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
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乔   岩                       程桃红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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