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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30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新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会议召开及决议内容均
     合法有效。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序号         届次          时间                              审议事项
        第九届监事会   2018 年 1 月
 1                                    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31 日
                                      审议通过《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7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17 年度会计政策
                                      变更、《2017 年度财务报告》、《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8
        第五次会议     20 日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等
        第九届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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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次会议     26 日          案等
                                      审议通过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及回购
        第九届监事会   2018 年 7 月
 4                                    价格、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第七次会议     12 日
                                      售条件成就、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等
        第九届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审议通过《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 年半年度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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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次会议     29 日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
        第九届监事会   2018 年 9 月   审议通过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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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次会议     20 日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7                                   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25 日
序号        届次          时间                             审议事项
        第九届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审议通过公司收购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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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次会议   29 日         议案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
     金使用、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与核查活动,并形成以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十次董事会、出席了四次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能够得到很
     好的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
     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
     时均能廉洁守法、尽职尽责,2018 年度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
     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
     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行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严格执行了《会计法》
     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四)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比
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内
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和管理要求的变化,结合公司
的发展情况,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三、监事会 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公司监事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
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出
席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为公司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