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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跟踪报告2019-04-0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晨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乔岩                     联系电话:010-83321133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桃红                   联系电话:010-8332112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季度查询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募投项目“国家空管数据
                                                 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预计
                                                 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该事项已经董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4 月 20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份质押及股份减持新
                                                 规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2
                                                         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
                                      募投项目“国家空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管数据信息服务     议通过,经第九届监
                                      体系研发项目”预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计可使用状态日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期延期至 2019 年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 月 31 日。       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
                                                         的核查意见。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
                                                       是否          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
                                                                     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7、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8、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无


                                      3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乔 岩                     程桃红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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