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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4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权益分派
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5,025,55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55,025,55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32,538,325股。
    二、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9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红利发放日):2019年5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9 年 5 月 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9 年 5 月 8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98,557,355      63.57%           49,278,678           147,836,033     63.58%
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935,025       0.60%              467,513             1,402,538       0.6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062,330      0.69%              531,165             1,593,495       0.69%

      首发前限售股         96,560,000      62.29%           48,280,000           144,840,000     62.2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6,468,195      36.43%           28,234,097           84,702,292      36.42%

三、总股本                 155,025,550    100.00%           77,512,775           232,538,325    100.00%
         注: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数量为 49,278,677.5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
    为 28,234,097.5 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规定:“送转
    股出现零碎股,且上市公司未申请零碎股转现金的,本公司将按零碎股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
    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股。”即: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数量调
    整为 49,278,67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调整为 28,234,097 股(最终结果以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股
    份登记后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32,538,325 股摊薄计算,2018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1650 元。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前,公司股东李福华、康路、张燕生、蒋
琳华、徐连平,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杨汉杰、余克俭、张大新承
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8.21 元人民币(如
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
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后,上
述股东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3.13 元人民币。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 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 2 号楼 B 座 8
层
     咨询联系人:张大新   丁菲
     咨询电话:010-88877301
     传真电话:010-88877301
     九、备查文件
     1、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