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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8-3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90 号)核准,新晨科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255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5,135,5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29,265,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5,870,500.00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900 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             5,611.00                4,461.05
       渠道整合平台研发项目                    3,492.00                3,492.00
   新一代贸易融资结算系统研发项目              4,398.00                4,398.00
      新一代交换平台研发项目                   3,236.00                3,236.00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
               合计                           22,737.00               15,587.05


                                     1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新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设立了
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6 年 10 月 8 日连同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
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资金用途
中信银行北京中关村                                         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
                     8110701012800663349    9,789,821.76
      支行                                                     体系研发项目
       合计                   -             9,789,821.76            -


    三、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国
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
体情况如下:




                                      2
                                                                                 金额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金额占承                利息收入    其中:理财   募集资金专
                                                项目节余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诺投资金                扣除手续     产品投资    户节余金额
                                                    金额
             金额①       金额②     额的比例                费金额⑤     收益金额    ⑥=④+⑤
                                                ④=①-②
                                     ③=②/①
国家空管
数据信息
              4,461.05    3,614.15     81.02%       846.90      132.09        49.33       978.98
服务体系
研发项目
  合计        4,461.05    3,614.15     81.02%       846.90      132.09        49.33       978.98


           四、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进行了严格的项
   目运营及实施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各环节支出的控制和监督,降低了项目
   运营及实施费用。
           2、随着近些年新技术的不断发展,云计算及存储、大数据、互联网得以广
   泛运用。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通过采用云计算的分布式架构,引
   入开放源码软件,运用自主开发的软件平台等方式有效降低了软硬件设备的采购
   成本;同时,公司利用原自有设备及软件,代替部分采购软硬件设备,节约了部
   分采购成本。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部分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为更加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978.98 万元(含 2019 年 8 月 28
   日的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时将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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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鉴于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将上述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
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3、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事前审阅公司公告文件、核查募集

                                   4
资金专户存储及支出情况、查看项目会议纪要等方式对新晨科技剩余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新晨科技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是基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与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新晨科技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乔 岩              程桃红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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