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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4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编制完成。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
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并按规定对外公开披露。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李晓枫先生、罗炜先生对本事项经过独立的审慎
判断,就此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半年
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为更加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978.98 万元(包含截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的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
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的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
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更加准确地反应公司与北
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做出合理调整。调整 2019 年度与北京清林软件科技
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
软件产品以及接受其软件开发、维护服务等。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
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李晓枫先生、罗炜先生对本事项经过独立的审慎
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康路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半年
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公司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关联担保进行
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康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康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关
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仟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
式为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李晓枫先生、罗炜先生对本事项经过独立的审慎
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康路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
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公司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关联担保进行
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康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康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关
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
式为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康路及其配偶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路及其配偶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
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李晓枫先生、罗炜先生对本事项经过独立的审慎
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康路及其配偶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对 2019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公司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关联担保进行
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康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康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关
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石
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石桥支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限贰年,单笔交易最长
不超过壹年,担保方式为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康路及其配偶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白石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路及其配偶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白石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李晓枫先生、罗炜先生对本事项经过独立的审慎
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康路及其配偶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白石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公司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关联担保进行
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康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康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关
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单笔交易最长期限不超
过壹年,担保方式为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李晓枫先生、罗炜先生对本事项经过独立的审慎
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康路为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半年
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公司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关联担保进行
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康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康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关
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