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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5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3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
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编制完成。
    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三季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9 年 10
月 25 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
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的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
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不再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自 2019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