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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09  

						新晨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
决定>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是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
心。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
力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

     二、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计划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整,期限壹年。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
路为此项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项担保系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履行了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审议
新晨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经营的独立性没有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计划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整,期限壹年。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康路为此项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此项担保系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履行了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审议
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经营的独立性没有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此页无正文)
新晨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高冠江




                                                         李晓枫



                                                      2020 年 3 月 8 日
新晨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罗   炜



                                                      2020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