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晓枫)2020-04-28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晓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 年
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的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
积极作用,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按时出席了所有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
的资料,并通过与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收集与掌握一些必要的信息,为参加会
议作好充分准备。在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
题的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
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律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董事会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 2019 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
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1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其中 1 次年度股东大会,4 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5 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
 认真地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类型
           2019 年 1 月 4 日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1      (2019 年第一次总经理                                                    同意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办公会会议)
                                关于康路为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康路为
           2019 年 1 月 17 日   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
 2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同意
                会议)          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
                                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2018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 年
           2019 年 3 月 28 日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3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同意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聘请 2019 年度会计师
                会议)
                                事务所、2019 年度-2021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2019 年 4 月 11 日
                                关于公司调整部分董事薪酬、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
 4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同意
                                酬的独立意见
                会议)
           2019 年 5 月 22 日
                                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5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同意
                                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会议)
           2019 年 8 月 5 日
 6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独立意见                   同意
               会议)



                                          2
                                                                               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类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会计政
                                策变更的独立意见;调整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2019 年 8 月 28 日
                                康路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
 7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同意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花旗银行
               次会议)
                                (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康路及其配偶为公司向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及北京银
                                行白石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19 年 10 月 24 日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变更会计师事
 8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同意
                                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次会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会议,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监
 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并监督执行,监督公司薪酬制度和激励制度的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了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科学性。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议公司定期报告、
 内部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并认真审核公司审计部内审工作
 报告及工作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履
 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提名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了建议,未发
 现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积
 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地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工
 作职责。
                                          3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19 年度,本人专门或
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
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
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
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审议重大事项上,本人均
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正。
    (三)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计划、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听
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
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本人还参加了 2018 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回答了投资者的提问,与
投资者进行了有效的互动与交流。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
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也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19 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和重视,公司不存在
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也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在规范公司治理
结构和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方面继续开展工作,继续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情况的监督,认真履行好


                                      4
独立董事的职责,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和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
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同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开拓创新、再创
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晓枫
                                            2020 年 4 月 2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