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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2020-08-19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6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主体就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执行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
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