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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新晨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期内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对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后,我们
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新晨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晓枫




                                                      关新红




                                                      钟晓林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