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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自2020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
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
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
股后的300,083,4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81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4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4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调整相关参数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前,公司股东李福华、康路、张燕生、
蒋琳华、徐连平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8.21 元人民币(如公司发生分红、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
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后,上述股东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2.29 元人民币。
     (二)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
进行调整,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 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 2 号楼 B 座 8
层
     咨询联系人:张大新   丁菲
     咨询电话:010-88877301
     传真电话:010-88877301
     七、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