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徐连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19-088),徐连平先生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 1,594,900 股。该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0-001),徐连平先生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3 月 12 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80,100 股。该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0-126),徐连平先生于 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021 年 6 月 11 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0,000 股。该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1-046),徐连平先生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77,900 股。该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17)。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 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徐连平先生的告知函,徐连平先生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减持 公司股份 235,0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 2022 年 9 月 5 日,徐连平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超过 1%。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公司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2 年 9 月 5 日 12.56 235,000 0.0783 交易 徐连平 大宗交易 - - - - 合计 - - 235,000 0.0783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540,850 10.8449 32,305,850 10.7666 徐连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540,850 10.8449 32,305,850 10.766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 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 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一,应当在该 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连平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19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2 年 9 月 5 日 股票简称 新晨科技 股票代码 300542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2,767,900 1.0629 合 计 2,767,900 1.062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① 比例(%)② 合计持有股份 27,412,500 11.8295 32,305,850 10.76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412,500 11.8295 32,305,850 10.766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①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 231,730,104 股; ②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 300,056,059 股。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19-088),徐连平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0 股。徐连平先生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94,900 股。因徐连平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先生减持过程中误操作,实际减持股份超出股份减持计划 94,900 划 股,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9-098)。该次减持 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减 持 股 份 预 披 露 公 告 》 (2020-001),徐连平先生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3 月 12 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80,100 股。徐连平先生该次减持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该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减 持 股 份 预 披 露 公 告 》 (2020-126),徐连平先生于 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021 年 6 月 11 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0,000 股。徐连平先生该次减持与此前已披 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该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减 持 股 份 预 披 露 公 告 》 (2021-046),徐连平先生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77,900 股。徐连平先生该次减持与此前 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该次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 股 5%以上 股东减持 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 (2022-017),徐连平先生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减持公司股份 235,000 股。徐连平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 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徐连平先生减持数量在减持 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是 否□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19-088),徐连平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0 股。徐连平先生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94,900 股。因徐连平 先生减持过程中误操作,实际减持股份超出股份减持计划 94,900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股,超出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 0.04%,涉及交易金额 147.59 万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元。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年修订)》第 4.1.2 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2020 年 1 月 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徐连 平先生下发了《关于对新晨科技 5%以上股东徐连平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 1 号),予以警示,督促徐连平先生 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 发生。 徐连平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上述减持行为已构成违规减持,并 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反省,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学习,同时严格管理股票账户,杜绝该类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提醒和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相关情况说明 (一)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9-088),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徐连平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0 股。因徐连平 先生减持过程中误操作,实际减持股份超出股份减持计划 94,900 股,违反了《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完毕的公告》(2019-098)。 除此之外,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与 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二)持股 5%以上股东徐连平先生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 (三)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徐连平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 施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徐连平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 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徐连平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新晨科技股份比例超过 1%的告知 函》;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