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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23-02-08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杨汉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3-001),公司
  董事杨汉杰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
  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36,471 股。
         截至 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董事杨汉杰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
  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3 年 2 月 6 日        13.53     116,471         0.0388
             交易
杨汉杰
             合计               -                 -       116,471         0.0388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且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     占公司总股
  称
                                       (股)      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45,885        0.1819 注        429,414        0.1431 注

杨汉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6,471         0.0455           20,000        0.00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9,414         0.1365          409,414        0.1365
     注:单项数加总与合计数有细微差异,系小数末尾四舍五入所致。
         二、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杨汉杰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三)公司董事杨汉杰先生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
         (四)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杨汉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
  施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杨汉杰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
  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杨汉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新晨科技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