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4-25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18-033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15 日——2018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 15:00 时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 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9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5 月 9 日,于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5 月 9 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 8-4 栋五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7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7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7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7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 2017 年年度工作述职。
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7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17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17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17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2017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6.00 √
案》
《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7.00 √
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8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 8-4 栋五层接待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
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信函、传真或电
子邮件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电子邮件在 2018 年 5 月 11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达到会议地
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超 管小芬
联系电话:0755-36690853
联系传真:0755-33236611 转 808
电子邮箱:stock@longood.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 8-4 栋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 东 大会上 , 股东可 以 通过深 交 所交易 系 统和互 联 网投票 系 统( 网 址 为 :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
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该
提案 列打勾的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17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17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17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2017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5.00 √
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6.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年度报
7.00 √
告摘要>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
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1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43
2、投票简称:朗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17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17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17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2017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6.00 √
案》
《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7.00 √
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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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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