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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19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
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资料,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
置募集资金拟选择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
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业务正
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
置自有资金拟选择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
的的产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董秀琴             宋执环            赵亚娟


                                                                   2019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