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19-050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2、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04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针对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分阶段实施的
新金融工具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简称
新收入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相应的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04 月 30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通知的要求,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
和相关科目调整,不会对当期和格式调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
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
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