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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30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赵亚娟、宋执环、董秀琴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