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朗科智能: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9-10-30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19-076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19 年 4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9 年 10 月 24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2019 年 4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1 日期间,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          买卖方向      变更股数

                                              2019-07-11          买入          2,400
   1        胡枭           核心业务人员
                                              2019-07-16          卖出          2,400

                                              2019-06-06          买入          2,400
   2       王卫强          核心业务人员
                                              2019-06-10          卖出          2,400

                                              2019-09-09          卖出         564,500
   3       黄旺辉          核心业务人员
                                              2019-09-10          卖出         209,500

    胡枭、王卫强、黄旺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
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该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
要素等相关信息,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
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
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
记,经核查,在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
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