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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智能: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转让部分股份给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公告2019-12-12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19-088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转让部分股份给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

                                     计划的减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刘晓昕女士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刘晓昕女

士于2019年12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以交易日前收盘价的9.5折的价格减持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万股至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专门设立的证券账户——“深圳市
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以下简
称“本次减持”)。

    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公司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名下之日起进入锁定期,限满12个月后择机减持。
    刘晓昕女士本次减持公司股票目的系为支持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上安排旨在更好
地提高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与广
大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持一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刘晓昕   大宗交易      2019年12月10日             20.95          600,000         0.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258,200             4.38%           4,658,200        3.88%


                 无限售条件股份                          4.38%           4,658,200        3.88%
     刘晓昕                        5,258,2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文所涉及的总股本以2019年12月9日收盘数据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14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3、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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