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0-082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刘显胜、乔治江、白裕耀、罗羽、唐秀康、黎军明、房俊、张鹏、俞日荣、曾 祥宝、黄勇、胡鹏、肖香腾、刘宇、陈菊、王德存、程辉、贺中林、刘云霄、杨庆贺、 刘洋、张勤、贾海印、杨晓林、董霞、雷隆、来梦永、陈果、刘金平、梁礼军、唐冬明、 毛登华、郭峰、张和平、杨雄、吴晓成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刘显胜、乔治江、 白裕耀等 36 名股东(以下称为“上述拟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 股东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5 月 1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 8,999,3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627%)。上述任意拟减持股东在上述减持期间,拟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2%。 一、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持股情况和拟减持情况: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份比例(%) 1 刘显胜 2,664,619 1.2918% 2,062,797 1% 2 乔治江 1,534,820 0.7440% 1,534,820 0.7440% 3 白裕耀 102,321 0.0496% 102,321 0.0496% 4 罗羽 255,803 0.1240% 255,803 0.1240% 5 唐秀康 170,536 0.0827% 170,536 0.0827% 6 黎军明 51,161 0.0248% 51,161 0.0248% 7 房俊 51,161 0.0248% 51,161 0.0248% 8 张鹏 170,536 0.0827% 170,536 0.0827% 9 俞日荣 170,536 0.0827% 170,536 0.0827% 10 曾祥宝 85,268 0.0413% 85,268 0.0413% 11 黄勇 85,268 0.0413% 85,268 0.0413% 12 胡鹏 127,902 0.0620% 127,902 0.0620% 13 肖香腾 127,902 0.0620% 127,902 0.0620% 14 刘宇 1,023,214 0.4960% 1,023,214 0.4960% 15 陈菊 85,268 0.0413% 85,268 0.0413% 16 王德存 85,268 0.0413% 85,268 0.0413% 17 程辉 170,536 0.0827% 170,536 0.0827% 18 贺中林 51,161 0.0248% 51,161 0.0248% 19 刘云霄 85,268 0.0413% 85,268 0.0413% 20 杨庆贺 85,268 0.0413% 85,268 0.0413% 21 刘洋 51,161 0.0248% 51,161 0.0248% 22 张勤 51,161 0.0248% 51,161 0.0248% 23 贾海印 213,169 0.1033% 213,169 0.1033% 24 杨晓林 68,214 0.0331% 68,214 0.0331% 25 董霞 468,973 0.2273% 468,973 0.2273% 26 雷隆 298,436 0.1447% 298,436 0.1447% 27 来梦永 59,687 0.0289% 59,687 0.0289% 28 陈果 46,897 0.0227% 46,897 0.0227% 29 刘金平 46,897 0.0227% 46,897 0.0227% 30 梁礼军 46,897 0.0227% 46,897 0.0227% 31 唐冬明 85,268 0.0413% 85,268 0.0413% 32 毛登华 213,169 0.1033% 213,169 0.1033% 33 郭峰 213,169 0.1033% 213,169 0.1033% 34 张和平 255,803 0.1240% 255,803 0.1240% 35 杨雄 255,803 0.1240% 255,803 0.1240% 36 吴晓成 42,634 0.0207% 42,634 0.0207% 合计 9,601,154 4.6544% 8,999,322 4.3627% (注 1: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5 月 11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集中竞价的,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告前 1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均价的 90%。 二、 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及在可克达拉市鼎科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科网络科技”)解散清算时 中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自朗科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上述拟减持股东 股份锁定承诺 企业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朗科智能的股份,也不由朗科智能回购本企业 2014-01-18 持有的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论以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方 式出售方式,本企业承诺最低减持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 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1)在锁定期满后,若本人(本企业)每批减持的单笔交易数量或交易 上述拟减持股东 持股意向及减 金额满足大宗交易制度的最低规定,本人(本企业)将通过大宗交易方 2014-01-18 式进行减持;若减持的单笔交易数量或交易金额不满足大宗交易制度的 持意向承诺 最低规定,本人(本企业)将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的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价格: ①若本人(本企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按照大宗 交易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②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本企业)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的方 式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价格均价的 90%。 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减持提示性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③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论以大宗交易方式或二级市场出售方式,本 人(本企业)承诺最低减持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期 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 调整。 (3)本人(本企业)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 前三个工作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在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交所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4)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本减持意向进行股份减持,如有违反,本企 业应将不符合承诺的所有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 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自朗科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刘显胜、吴晓成、 股份锁定承诺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朗科智能股份,也不由朗科智能回购本人所直接 2014-01-18 或间接持有的朗科智能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朗科智能董事(或 乔治江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朗科智能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朗科智能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最低减持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期间如有 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价低于公司最近一 刘显胜、吴晓成、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应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措施。当实施主体 2014-01-02 采取稳定股价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均价高于公司最近一 乔治江 诺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终止稳定股价预案措施。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 形;2、可克达拉市鼎科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 IPO 时的全称为深圳市鼎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减持计划公告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的预披露公告,本次拟减持股东可能根据自身 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决定是否实施、部分或全部实施本 次减持计划,因此本减持计划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上述拟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