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0-092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时间届满的公告 潘声旺先生、肖凌先生、郑勇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7)。披露了持有本公司股份 7,170,729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8%)的董事 潘声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1,792,6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0.87%)、持有本公司股份 3,60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5%)的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肖 凌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763,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37%)、持有本公司股份 9,86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8%)的股东郑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2,06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其中潘声旺先生和肖 凌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 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其中郑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计划自预披露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均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接到潘声旺先生、肖凌先生、郑勇先生《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 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潘声旺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肖凌先生、股东郑勇先生预 披露的减持时间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区间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总股数的比例 (元/股) (股) (%) 潘声旺 集中竞价 2020.07.23-2020.12.31 15.60-16.59 640,000 0.3103 大宗交易 —— —— —— —— 肖凌 集中竞价 2020.07.23-2020.12.31 15.66-15.74 468,271 0.2270 大宗交易 —— —— —— —— 郑勇 集中竞价 2020.07.23-2020.12.31 18.18-19.82 88,000 0.0427 大宗交易 —— —— —— —— 注 1: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 五入所造成。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170,729 3.4762 6,530,729 3.1660 其中:无限售条 潘声旺 1,792,682 0.8691 1,152,682 0.5588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流 5,378,047 2.6072 5,378,047 2.6072 通股 合计持有股份 3,600,600 1.7455 3,132,329 1.5185 其中:无限售条 肖凌 763,980 0.3703 295,709 0.1434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流 2,836,620 1.3751 2,836,620 1.3751 通股 合计持有股份 9,868,500 4.7840 9,851,500 4.7758 其中:无限售条 郑勇 9,868,500 4.7840 9,851,500 4.7758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流 -- -- -- -- 通股 注 1:郑勇先生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份 71,000 股;注 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 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1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7)。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潘声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2、肖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3、郑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