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4-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朗
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智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朗科智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5 号)的核准,朗科智
能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公开发行了 3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总额 380,000,000.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38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含税)人民币 5,830,000.00 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
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含税)人民币 1,685,800.00 元和可
予抵扣的增值税人民币 425,422.6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909,622.63 元,
该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
[2021]00011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29,400.00 24,000.00
2 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800.00 5,000.00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45,200.00 38,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及使用计划
1、目的
本着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合理利用暂
时闲置资金,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用于质押、股票及
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
品。使用不超 5 亿元自有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 2.9 亿元人民币,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本次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 7.9
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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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
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
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
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及闲
置自有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
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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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9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保本型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
理财产品等,使用不超 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银
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9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保本型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
托理财产品等, 使用不超 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银
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经过独立、审慎的判断,对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契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且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
7.9 亿元人民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
募集资金拟选择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
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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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朗科智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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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宇涛 路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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