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关于豁免部分股东自愿性承诺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6
证券代码:123100 证券简称:朗科转债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部分股东自愿性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11 月 5 日,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股东可克
达拉市鼎科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科网络科技”)通过非交易过户方
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 9,797,270 股股票按比例转让给其 38 位合伙人,公司于近日收到除刘
显胜、孙泽英、周盼盼之外的 35 位合伙人提交的《关于豁免自愿性承诺的申请》,申请豁免其
正在履行的由鼎科网络科技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部分
股东自愿性承诺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依据相关相关规定,上述豁免承
诺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申请豁免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申请豁免的相关承诺
(一)股份限售承诺:
1)在锁定期满后,若本人(本企业)每批减持的单笔交易数量或交易金额满足大宗交易
制度的最低规定,本人(本企业)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若减持的单笔交易数量或交
易金额不满足大宗交易制度的最低规定,本人(本企业)将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的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价格:①若本人(本企业)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按照大
宗交易制度相关规定执行。②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本企业)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出售
的方式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 1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③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论以大宗交易方式或二级市场出售方式,
本人(本企业)承诺最低减持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
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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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本企业)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 3 个工作日将发
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在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交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
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上述承诺由鼎科网络科技于 2016 年 9 月 8 日自愿做出,该承诺长期有效,目前正在正常
履行中。
三、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承诺的背景及原因
公司原股东可克达拉市鼎科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科网络科技”)
于 2020 年 11 月初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9,797,27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7495%)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鼎科网络科技的合伙人名下,相关
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原股东鼎科网络科技现已完成解散清算,非交易过户完成情况见
下表:
非交易过户 2021 年 3 月 2021 年 3 月
序 过入方 非交易过户
时占总股本 末持股数 末持股数占 备注
号 姓名 时受让股数
比例 总股本比例
1 雷隆 298436 0.14468% 360427 0.17473% 在职
2 刘金平 46897 0.02273% 46897 0.02273% 离职
3 陈菊 85268 0.04134% 85268 0.04134% 离职
4 程辉 170536 0.08267% 170536 0.08267% 在职
5 毛登华 213169 0.10334% 213069 0.10329% 离职
6 张和平 255803 0.12401% 255803 0.12401% 在职
7 房俊 51161 0.02480% 52561 0.02548% 离职
8 刘宇 1023214 0.49603% 1022214 0.49555% 离职
9 唐冬明 85268 0.04134% 124524 0.06037% 在职
10 张鹏 170536 0.08267% 170536 0.08267% 离职
11 杨晓林 68214 0.03307% 70514 0.03418% 离职
12 曾祥宝 85268 0.04134% 85268 0.04134% 在职
13 白裕耀 102321 0.04960% 102321 0.04960% 在职
14 胡鹏 127902 0.06200% 127102 0.06162% 在职
在职,公司
15 孙泽英 127902 0.06200% 127902 0.06200%
监事
16 唐秀康 170536 0.08267% 167621 0.08126% 在职
17 黎军明 51161 0.02480% 51161 0.02480% 在职
18 杨雄 255803 0.12401% 255973 0.12409% 离职
19 郭峰 213169 0.10334% 222569 0.10790% 离职
20 陈果 46897 0.02273% 54497 0.02642% 离职
2
21 刘云霄 85268 0.04134% 85268 0.04134% 在职
22 张勤 51161 0.02480% 51161 0.02480% 在职
在职,为原
23 刘显胜 2664619 1.29175% 2664619 1.29175% 实控人之胞
弟
24 董霞 468973 0.22735% 468973 0.22735% 离职
25 贺中林 51161 0.02480% 37561 0.01821% 在职
26 肖香腾 127902 0.06200% 127902 0.06200% 在职
27 杨庆贺 85268 0.04134% 85268 0.04134% 离职
28 贾海印 213169 0.10334% 165169 0.08007% 在职
29 俞日荣 170536 0.08267% 170536 0.08267% 在职
30 黄勇 85268 0.04134% 85268 0.04134% 离职
31 来梦永 59687 0.02893% 59687 0.02893% 在职
32 刘洋 51161 0.02480% 51161 0.02480% 离职
33 王德存 85268 0.04134% 85268 0.04134% 在职
34 梁礼军 46897 0.02273% 46897 0.02273% 在职
35 乔治江 1534820 0.74405% 1534820 0.74405% 离职
在职,公司
36 周盼盼 68214 0.03307% 68214 0.03307%
监事
37 罗羽 255803 0.12401% 255803 0.12401% 在职
38 吴晓成 42634 0.02067% 42634 0.02067% 离职
合
-- 9797270 4.74951% 9852972 4.77651% --
计
以上证券过入方自非交易过户完成至今仍按照各自的持股数量继续严格遵守鼎科网络科
技在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尚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限售承诺。
上述 38 位自然人股东中,周盼盼与孙泽英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刘显胜为公司原实
控人之弟弟,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与公
司实控人、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的个人股东,除周盼盼、孙泽英及刘显胜之外的剩余 35 位个
人自然人股东正在履行的股份限售承诺系本公司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作出的自愿性承
诺,并非《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制度之强制性规
定或现有规则下的不可变更承诺。
上述剩余 35 位自然人股东中,目前已有 16 位从本公司离职,非交易过户完成当日,已离
职人员持股数占非交易过户总股数的 45.34%。截至 2021 年 3 月末,16 位离职人员持股合计
4,462,2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536%,由于 35 位股东所持本公司股票较为分散,不存在单
个股东持股比例超过上市公司总股份 1%的情形,且近半数以上相关股东已经离职,预计继续
履行相关股份限售承诺的实际操作难度较大。
本次申请豁免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中关于减持价格的履行期限为 2019 年 9 月 8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截至目前,与减持价格相关的承诺的剩余履行期限已不足 5 个月,豁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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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承诺不会造成额外的负担或不利影响。
鉴于上述多方面原因,35 位自然人股东(不包括孙泽英、周盼盼及刘显胜)拟申请豁免
正在履行的由鼎科网络科技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但本次承诺豁免后,相关股东交易时的减持
价格仍不能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公开发行之日至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开发行价格应做相应调整。本次承诺豁免所涉及的股数以本议案获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日相关股东所持股份实际数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豁免相关股东的自愿性承诺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豁免除周盼盼、孙泽英及刘显胜之外的其他 35 位股东自愿性股份限售
承诺的自愿性承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豁免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豁免除周盼盼、孙泽英及刘显胜之外的其他 35 位股东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
自愿性承诺,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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