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原拟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5 项议案:《关于豁免部分股东自愿性承诺的议案》还需进一步论证,本着谨 慎负责的态度,应该取消本次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取消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 独立董事: 宋执环 董秀琴 赵亚娟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