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8-27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5
证券代码:123100 证券简称:朗科转债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3325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8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含税)
5,83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74,170,000.00 元。另减除律师费、
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
部费用人民币(含税)1,685,800.00 元,加上可予抵扣的增值税人民币
425,422.6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909,622.63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17 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
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8,400
万元,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8,400 万元,直接用于募投项目 0 万元,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8,890.9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29,280.53 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 389.57 万元,差异产生原因系:
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63.53 万元;
②、前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
费未置换金额 168.58 万元;
③、可予抵扣的增值税 42.54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完善了《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管理制度》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均严
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55901912910999 募集资金专户 29.2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2005487 募集资金专户 24,218.3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55901912910988 募集资金专户 5,032.88
合计 -- -- 29,280.53
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对应关系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7,290.96
减:截至期末已经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8,400.00
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28,890.96
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28,890.96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280.53
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额 389.57
差异原因:(1)存款利息收入 263.53
(2)前期垫付的律师费、审计、验资费、 168.58
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未置换
(3) 可予抵扣的增值税 42.54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1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报告
期内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以及“惯性导航技术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响洪甸路与侯店路
交叉口东北角 NU1-1-1 地块和 NU1-1-2 地块,现变更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大龙山
路与长安路交口东南角 KS2-2-3 地块内。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
手续费共计 168.58 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将继续
用于承诺的募投项目,或在授权范围内,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
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半年度,本公司已按《规范运作指引》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1: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000
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2022 年 12
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否 24,000 24,000 0 0 0.00% 0 不适用 否
月 31 日
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2022 年 12
否 5,000 5,000 0 0 0.00% 0 不适用 否
目 月 31 日
2021 年 03
补充流动资金 否 9,000 8,417 8,400 8,400 99.80% 0 不适用 否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38,000 37,417 8,400 8,400 -- -- 0 -- --
不适用
合计 -- 38,000 37,417 8,400 8,400 -- --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系 2021 年 2 月之事宜,资金募集至报告期末时间较短,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
(分具体项目) 定周期,故目前募集资金还尚未投入使用,上述情形系项目建设的正常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2021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报告期内变更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的募投项目为“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以及“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响洪甸
路与侯店路交叉口东北角 NU1-1-1 地块和 NU1-1-2 地块,现变更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大龙山路与长安路交口东南角 KS2-2-3 地块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共计 168.58 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不适用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