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7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资料,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陈静女士、肖凌先生、钟红兵先生、罗斌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
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职务的要求,未发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拟聘职务的情况。候选
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宜,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朗科、越南朗科提供日常经营担保,有利
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提高整体经营效率,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朗科、越南朗科提供日常
经营担保的事项。
三、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
讨论投票表决,选举来梦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之规定,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故来梦永先生已不符合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条件,故其所拥有的尚未解锁的 61,107 故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
本次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
的情形;公司业绩达到了《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35 名激励对
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
形,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一致同意公司对 35 名激励对象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 862,878 股办理解除限售
事宜。
五、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修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赵亚娟、宋执环、董秀琴
2021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