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智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针对朗科智能对全资子公司 朗科智能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朗科”)及朗科智能电气(越 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朗科”)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缓解公司原材料采购压力,提高日常经营效率,公司拟使用全资子公司香 港朗科、越南朗科对外采购部分原材料,鉴于香港朗科、越南朗科成立时间较短, 往年经营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应供应商要求,需由公司为香港朗科、越南朗科日 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授权担保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1 年,担保总额 度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业 务内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香港朗科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朗科智能电气(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静 注册时间:2019 年 1 月 14 日 注册资本:19,470,000 美元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九龙新蒲岗大有街 3 号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气设备进出口贸易及服务和相关行业项目投资。 1 2、股权结构 香港朗科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0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1,197,469.14 145,865,573.84 负债总额 4,687,852.30 18,001,087.56 所有者权益 46,509,616.84 127,864,486.28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16,586,263.76 39,008,248.50 利润总额 2,851,385.84 1,299,627.96 净利润 2,380,907.19 1,299,627.96 注:香港朗科 2020 年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10 月 数据未经审计。 (二)越南朗科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朗科智能电气(越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昌安 注册时间:2019 年 7 月 8 日 注册资本:5,000,000 美元 注册地址: 越南平阳省新渊县新协坊新平街区 28 区, 726 号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工业所需电子产品电路板组装、电子、 家电(无印刷电路板)。 2、股权结构 越南朗科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0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8,313,807.94 191,400,452.24 负债总额 65,769,676.87 130,507,309.07 所有者权益 42,544,131.07 60,893,143.17 2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74,654,638.58 195,381,399.01 利润总额 11,441,018.63 22,217,576.67 净利润 10,723,933.71 19,819,582.95 注:越南朗科 2020 年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10 月 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香港朗科、越南朗科与其供应商之间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债务关系提 供金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不限于本金 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抵押权和债权的费 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担保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 1 年,同时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具体业务内容。具体内容以协议实际签署时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余额为 0(不含本次担保),本次提供担保 后,公司及子公司 对外担保的总 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总额 (887,359,633.17 元)的 9.02%。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核查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香港朗科越南朗科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日常经营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 业务开展,有助于缓解公司原材料采购压力,提高日常经营效率,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朗科、越南朗科提供日常经营担保, 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提高整体经营效率,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情况正常,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3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朗科、越南朗科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事项。 六、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科智能为香港朗科、越南朗科日常经营业务提供 担保的事项已经朗科智能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事项无需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朗 科智能为香港朗科、越南朗科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宇涛 路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