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101 债券代码:123100 债券简称:朗科转债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 的议案》,为缓解公司原材料采购压力,提高日常经营效率,公司拟使用全资子公司朗科智能 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朗科”)及朗科智能电气(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越南朗科”)对外采购部分原材料,鉴于香港朗科、越南朗科成立时间较短,往年经营业务 规模相对较小,现应供应商要求,由公司为香港朗科、越南朗科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授权 担保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1 年,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在担保期限 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业务内容。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香港朗科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朗科智能电气(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静 注册时间:2019 年 1 月 14 日 注册资本:19,470,000 美元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九龙新蒲岗大有街 3 号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气设备进出口贸易及服务和相关行业项目投资。 2. 股权结构 香港朗科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 财务状况 1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0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1,197,469.14 145,865,573.84 负债总额 4,687,852.30 18,001,087.56 所有者权益 46,509,616.84 127,864,486.28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16,586,263.76 39,008,248.50 利润总额 2,851,385.84 1,299,627.96 净利润 2,380,907.19 1,299,627.96 注:香港朗科 2020 年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10 月数据未经审 计。 (二)越南朗科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朗科智能电气(越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昌安 注册时间:2019 年 7 月 8 日 注册资本:5,000,000 美元 注册地址: 越南平阳省新渊县新协坊新平街区 28 区, 726 号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工业所需电子产品电路板组装、电子、家电(无印刷 电路板)。 2. 股权结构 越南朗科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 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0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8,313,807.94 191,400,452.24 负债总额 65,769,676.87 130,507,309.07 所有者权益 42,544,131.07 60,893,143.17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74,654,638.58 195,381,399.01 利润总额 11,441,018.63 22,217,576.67 2 净利润 10,723,933.71 19,819,582.95 注:越南朗科 2020 年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10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香港朗科、越南朗科与其供应商之间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债务关系提供金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不限于本金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 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抵押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担保期限为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后的 1 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业 务、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业务内容。具体内容以协议实际签署时为准。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余额为 0(包含对子公司,不含本次担保),本次提供担 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887,359,633.17 元) 的 9.02%。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香港朗科越南朗科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日常经营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 开展,有助于缓解公司原材料采购压力,提高日常经营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况,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朗科、越南朗科提供日常经营担保,有利于促进 公司经营发展,提高整体经营效率,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风险 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朗科及越南朗科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事 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科智能为香港朗科、越南朗科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已 经朗科智能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监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朗科智能为香港朗科、越南朗科日常经营 3 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日 常经营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