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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智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7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加强了对公司财务及公
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
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
的作用。现将 2021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1 年,所有监事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均列席了
2021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
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
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业
绩稳定增长的目标。

    二、2021 年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召开十次监事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暨在越
南投资建设厂房的议案》。

    (二)2021 年 2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三)2021 年 3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注册地址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2021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确认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六)2021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二十五次会议,会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2021 年 10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以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议案》。

    (八)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九)2021 年 1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十)2021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
营,决策合理、科学、程序合法。公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控制体系及有关制度。董
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各期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1 年公司没有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
项。报告期内,无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未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
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风险相对较小的现金管理活动,提高
了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五)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
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备案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切实维护
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对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
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
行,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
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增
强监督的灵敏性。

    (二)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
规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更好地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