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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智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朗科智能拟开展外汇衍生品
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防范和规避汇率、利率大幅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套期保值,提升公司主动管理汇率、利率波
动风险的能力,使公司更加聚焦主业经营,以更强的财务稳健性促进公司稳健发
展。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完全基于自身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
收支业务具体情况,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将合理安排自有资金的
开展上述业务,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投资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港元
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
余额不超过 20,000 万港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
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进行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
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
业务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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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资期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的 12 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自有流动资金,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该投资的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
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
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
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
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
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
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
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
度》等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
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
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
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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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
监督检查。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公司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
长的实际情况拟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
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
汇衍生品合约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
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四、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
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系围绕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与公司外汇收支情
况紧密联系,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风险投机行为。公
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能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
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
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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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系为防范和规避汇率、利率大幅波动风险,合理降
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
生品业务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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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宇涛                            路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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