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
资料,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资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独立董事:赵亚娟、宋执环、董秀琴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