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27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23100 债券简称:朗科转债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 15:00 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以及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2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8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9 区洪浪北二路 30 号信
义领御研发中心 1 栋 1701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1.00 √
案》
2.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2022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7.00 《关于<202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有关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9 区洪浪北二路 30 号信义领御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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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中心 1 栋 1701 公司接待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信函、传真或
电子邮件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电子邮件在 2023 年 5 月 24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达到会
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想/陈 洋
联系电话:0755-36690853
公司传真:0755-33236611 转 808
电子邮箱:stock@longood.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9 区洪浪北二路 30 号信义领御研发中
心 1 栋 1701 公司会议室。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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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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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
1、股东名称填写请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确定参会,请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6:00 之前将《参会登记表》以
传真、邮寄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公司传真:0755-33236611 转 808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9 区洪浪北二路 30 号信义领御研发中
心 1 栋 1701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8108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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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1.00 √
案》
2.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2022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7.00 《关于<202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
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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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43
2、投票简称:朗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1.00 √
案》
2.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2022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7.00 《关于<202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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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以及下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
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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