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0-141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以 公告形式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9 日 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1225 弄 6 号四楼公司会议室。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崇军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 ⑴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 股份 59,254,3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250%;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⑵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8,873,7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0373%。 ⑶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0,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77%。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所审议事项之内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具 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 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4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1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 65,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7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7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88,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7%;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陈崇军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 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34%; 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36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88,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7%;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88,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7%;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188,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7%;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231%;反对6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6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杰和杜佳盈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 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