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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鳌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5  

                        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公
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1225 弄 6 号四楼公司会议室。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崇军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
    ⑴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
份 59,055,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268%;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⑵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8,873,7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0373%。

    ⑶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1,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94%。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所审议事项之内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具
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9,05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9,05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
    3、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9,05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9,05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59,05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05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04,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1%;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9%。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
    本议案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陈崇军先生已经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05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05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05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69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82%;
反对18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3%;弃权27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63%;反对18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48%;弃权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姜小丹女士、章祥余先生已经
回避表决。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57,8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姜小丹女士、章祥余先生已经
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69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82%;
反对18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3%;弃权27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63%;反对18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48%;弃权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姜小丹女士、章祥余先生已经
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05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05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05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
    三、听取 2020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杰和杜佳盈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
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