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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鳌科技:公司章程修订案2022-04-30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404.70 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5,752,939
  第六条
             元。                                 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404.70 万股,均    公司股份总数为 345,752,939 股,均
 第十九条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会议决议。
             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
第二十五条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
             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
                                                  让或者注销。
             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解聘。
第一百二十   公司设副总经理 3 名,由董事会聘任    根据公司需要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
  四条       或解聘。                             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无修订。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