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古鳌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核查意见2022-05-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机构”)收到上海古鳌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发的《关于对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257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现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1、你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0,110.27 万元,同比增长 260.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19.27 万元,同比减少 64.94%。你公司预
付账款较年初增加 8,114.18 万元,增幅 364.02%,主要为公司贸易项下的垫付资
金。
    请补充说明贸易业务客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及供应
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向上述客户销售、供应商采购的产品类别、金额、数量、定价依据、定价
公允性、对应客户的销售毛利率、销售回款情况及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结算安
排,并结合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相关情况,说明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水平是否公
允。请向我部报备贸易业务相关购销合同。请持续督导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回复】
    一、贸易业务客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
    (一)贸易业务客户的基本情况
    公司贸易业务的客户为中邮崎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邮崎酷”),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邮崎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1-14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主营业务                      电子信息产品终端销售
                           北京中邮万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70%;
    股权结构
                             上海奇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30%

   与公司关系                             无关联关系

    根据中邮崎酷的股权结构穿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持有中
邮崎酷 24.5%的股权。同时,根据公开信息披露查询以及中邮崎酷出具的承诺函,
中邮崎酷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中邮崎酷业务部经理确认,由于中邮集团发展战略部署调整以及行业规
则,中邮集团与其他股东于 2022 年 1 月成立中邮崎酷负责相关渠道和品牌手机
的销售。
    (二)贸易业务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公司贸易业务的供应商为上海涵妍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涵
妍”),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涵妍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8-30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主营业务                         电子信息产品授权代理

                                       胡晓琦持股 55%;
    股权结构
                                       金大健持股 45%

   与公司关系                             无关联关系

    同时,根据公开信息披露查询以及上海涵妍出具的承诺函,上海涵妍与公司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贸易业务采购、销售情况
    (一)贸易业务采购采购和销售情况
    公司本次贸易业务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数量                 采购总      货物发      货物到     款项支
       合同签订     供应商名称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台)                 价        出时间      达时间     付时间
                    上海涵妍通                                                                  2022 年     2022 年    2022 年
       2022 年 3
                    信技术有限          ***手机       A        1,000         1.10   1,095.00    3 月 15     3 月 15    3 月 15
        月 14 日
                        公司                                                                      日          日         日
                    上海涵妍通                                                                  2022 年     2022 年    2022 年
       2022 年 3
                    信技术有限          ***手机       B         970          1.01      981.45   3 月 15     3 月 15    3 月 15
        月 14 日
                        公司                                                                      日          日         日
                    上海涵妍通                                                                  2022 年     2022 年    2022 年
       2022 年 3
                    信技术有限          ***手机       A         920          1.08      997.28   3 月 19     3 月 19    3 月 18
        月 18 日
                        公司                                                                      日          日         日
                    上海涵妍通                                                                  2022 年     2022 年    2022 年
       2022 年 3
                    信技术有限          ***手机       C        1,330         0.74      987.39   3 月 19     3 月 19    3 月 18
        月 18 日
                        公司                                                                      日          日         日
                    上海涵妍通                                                                  2022 年     2022 年    2022 年
       2022 年 3
                    信技术有限          ***手机       B         890          0.99      884.75   3 月 21     3 月 21    3 月 21
        月 21 日
                        公司                                                                      日          日         日
                    上海涵妍通                                                                  2022 年     2022 年    2022 年
       2022 年 3
                    信技术有限          ***手机       A        1,050         1.08   1,131.90    3 月 21     3 月 21    3 月 21
        月 21 日
                        公司                                                                      日          日         日
                         合计                                  6,160            -   6,077.77


                    公司本次贸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商品   规格      数量                            差额     账期 实物         货物发      货物到      预计收         目前回
客户名称                                  单价     总价
             名称   型号    (台)                            收入     (天) 状态       出时间      达时间      款时间         款情况
中邮崎酷
信息技术     ***                                                                到货     2022 年 3   2022 年 3   2022 年 4
                     A          1,000      1.11 1,105.10      10.10     30                                                      未回款
(上海)有   手机                                                               签收     月 15 日    月 15 日    月 13 日
  限公司
中邮崎酷
信息技术     ***                                                                到货     2022 年 3   2022 年 3   2022 年 3
                     B          970        1.02    986.01      4.56     15                                                      未回款
(上海)有   手机                                                               签收     月 15 日    月 15 日    月 29 日
  限公司
中邮崎酷
信息技术     ***                                                                到货     2022 年 3   2022 年 3   2022 年 4
                     A          920        1.09 1,006.48       9.20     30                                                      未回款
(上海)有   手机                                                               签收     月 19 日    月 19 日    月 17 日
  限公司
中邮崎酷
             ***                                                                到货     2022 年 3   2022 年 3   2022 年 5
信息技术             C          1,330      0.75 1,001.22      13.83     45                                                      未回款
             手机                                                               签收     月 19 日    月 19 日     月2日
(上海)有
             商品   规格      数量                    差额    账期 实物     货物发      货物到        预计收     目前回
客户名称                              单价   总价
             名称   型号    (台)                    收入    (天) 状态   出时间      达时间        款时间     款情况
 限公司

中邮崎酷
信息技术     ***                                                     到货   2022 年 3   2022 年 3    2022 年 5
                     B        890     1.01   897.12   12.37    45                                                未回款
(上海)有   手机                                                    签收   月 21 日    月 21 日      月5日
  限公司
中邮崎酷
信息技术     ***                                                     到货   2022 年 3   2022 年 3    2022 年 5
                     A       1,050    1.09 1,147.65   15.75    45                                                未回款
(上海)有   手机                                                    签收   月 21 日    月 21 日      月5日
  限公司

  合计                       6,160       - 6,143.58   65.81

                    公司本次贸易业务的产品为某知名品牌手机,属于市场畅销产品,其定价具
               有高度透明性,其采购和销售价格确定主要是依据商品的机型、下游客户类型、
               市场供需关系、商品未来应用场景等因素经贸易双方协商确定,未与该品牌手机
               市场售价有不合理偏差,定价公允。
                    截止到本公告回复之日,本次贸易业务销售收入回款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收
               到,主要原因系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收到中邮崎酷的通知函,中邮崎酷应上
               海防疫政策要求暂停一切运营,所有结算被迫停止,在静态管理期间无法正常运
               营及办理结算业务。待解除封控后,中邮崎酷将逐步加快恢复正常结算流程及相
               关运营项目合作推进。
                    (二)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相关情况
                    可比公司销售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                销售额                 毛利率
                    天音控股 000829          通讯产品销售                   6,468,354.41            2.64%
                     爱施德 002416             手机销售                     8,611,290.70            2.20%
                           公司                手机销售                         6,143.58            1.08%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其公开披露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及可比公司相同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均较低,公司的毛利率
               较可比公司偏低主要原因系可比公司采取直采模式并销售给最终端用户,而公司
               的业务模式是通过代理商采购手机同时直接客户非最终端用户。
                    综上所述,公司与供应商及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采购价格及销售价格
定价公允,本公司销售毛利率较为公允。受疫情影响,公司暂未收到销售回款。
经沟通,中邮崎酷将在疫情结束后第一时间支付货款。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贸易业务客户、供应商业务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对业务背景及
内容、商业逻辑及定价依据等情况进行了解;
    2、查询了客户、供应商公开工商信息;
    3、查阅了公司贸易业务客户、供应商出具的无关联关系承诺函;
    4、查阅了公司与客户、供应商业务合作邮件沟通往来记录;
    5、查阅了公司成为贸易业务客户合格供应商文件;
    6、查阅了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合同及订单、物流运输单据、出
库单、发票;
    7、查阅了公司贸易业务客户出具的延期付款通知函;
    8、查阅了可比公司公开披露定期报告。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贸易业务客户、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对应客户的销售回款因
受疫情影响暂未实现,公司已收到对应客户延期付款告知函;公司贸易业务毛利
率水平较可比公司低,符合实际情况。
    2、你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0,110.27 万元,同比增长 260.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19.27 万元,同比减少 64.94%。你公司预
付账款较年初增加 8,114.18 万元,增幅 364.02%,主要为公司贸易项下的垫付资
金。
    请自查贸易业务相关实物流、资金流、发票流情况,说明相关资金往来方
与你公司及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
益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情形,是否存在垫资采购、赊
销等为客户和供应商提供资金信贷情况,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交易的实物流、
资金流、票据流转是否一致。请持续督导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贸易业务相关实物流、资金流、发票流情况
    公司本次贸易业务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批次   采购数量(台)   采购时间    物流出发时间     付款时间     发票开具时间
   1           1000         2022-3-14     2022-3-14      2022-3-15
   2           970          2022-3-14     2022-3-14      2022-3-15
   3           920          2022-3-18     2022-3-19      2022-3-18
                                                                      尚未开具发票
   4           1330         2022-3-18     2022-3-19      2022-3-18
   5           890          2022-3-21     2022-3-21      2022-3-21
   6           1050         2022-3-21     2022-3-21      2022-3-21


    公司本次贸易业务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销售批次   销售数量(台)   销售时间    物流达到时间     回款时间     发票开具时间
   1           1000         2022-3-14     2022-3-14                   尚未开具发票
   2           970          2022-3-14     2022-3-14                     2022-4-18
                                                       中邮崎酷将在
   3           920          2022-3-18     2022-3-19    疫情结束后第   尚未开具发票
   4           1330         2022-3-18     2022-3-19    一时间支付货   尚未开具发票
                                                           款
   5           890          2022-3-21     2022-3-21                   尚未开具发票
   6           1050         2022-3-21     2022-3-21                   尚未开具发票

注: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开具了相应批次的销售发票,但因疫情影响该发票尚未及时送
达中邮崎酷。
    公司本次贸易业务的资金流是古鳌科技向上海涵妍支付采购货款,古鳌科技
向中邮崎酷收取销售货款。
    公司本次贸易业务的实物运输主要通过上海涵妍的常用物流公司上海强辰
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古鳌科技指定的收货地点,并由古鳌科技贸
易业务客户中邮崎酷签字验收。
    公司本次贸易业务的发票流将是上海涵妍向古鳌科技开具销售发票,古鳌科
技向中邮崎酷开具销售发票。
    二、资金往来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及业务实质
    根据公开信息检索获取公司贸易业务客户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
级管理人员等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并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关键管理人员进行了
比对。同时公司获取了中邮崎岖、上海涵妍出具的无关联关系承诺函。经核实,
公司贸易业务相关资金往来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本次贸易业务是公司通过电子产品的终端销售和渠道商及电信运营商建立
良好的合作基础,为公司将来数字化服务、数字人民币相关产品推广和销售奠定
基础,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和实物流、资金流、票据流,不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或
提供财务资助情形,不存在垫资采购、赊销等为客户和供应商提供资金信贷情况。
    公司核查了贸易业务相关采购、销售合同、出库单、支付凭证及物流单等资
料,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交易的实物流、资金流流转一致。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贸易业务客户、供应商业务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对业务背景及
内容、商业逻辑及定价依据等情况进行了解;
    2、查阅了公司和公司贸易业务客户、供应商出具的无关联关系承诺函;根
据公开信息查询了公司贸易业务客户、供应商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监高关联关系;
    3、查阅了公司与客户、供应商业务合作沟通邮件往来记录;
    4、查阅了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合同及订单、物流运输单据、出
库单、发票、公司支付凭证;
    5、查阅了公司贸易业务客户出具的延期付款通知函;
    6、核查了发行人 2021 年至 2022 年 4 月银行流水;
    7、获取了发行人关于具有真实业务背景,不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或提供财务
资助情形,不存在垫资采购、赊销等为客户和供应商提供资金信贷情况的声明。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贸易业务客户、供应商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
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情形,不存
在垫资采购、赊销等为客户和供应商提供资金信贷情况。
    3、2021 年 12 月 14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 18,768 万元收购
北京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高”)51%股权。收购协议
约定,协议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9,571.68 万元;在《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变更后 90 天内,你公司向交易
对方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9,196.32 万元。你公司管理层判断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取得北京东高的控制权,并将北京东高纳入 2021 年度合并范围。2022 年 1
月 14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北京东高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
业执照》。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的具体时间,是否符合收购协议
的相关约定,是否尚未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如是,请说明《经营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预计完成时间,许可证变更过程是否存在实质性障
碍。请持续督导机构及独立董事分别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支付第一期、第二期股权转让款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与上海睦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睦誉”)、
东方高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高圣”)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
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公司向上海睦誉及东方高圣支付第一期股权
转让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变更后
90 天内,公司向上海睦誉及东方高圣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超过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付款时间,公司与上海
睦誉及东方高圣沟通并由其出具确认函对此无异议。因许可证变更尚未变更完成,
因此公司未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截止本公告回复之日,本次《许可证》变更需参照《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
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等规则来
执行,具体换证流程如下:
    1、企业向地方监管局提出换证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供资料;
    2、地方监管局对企业换证情况进行核查后反馈给证监会机构处;
    3、证监会机构处汇总企业资料和地方监管局意见后,提交给证监会机构处
相关组别进行处理;
    4、证监会机构处相关组别处理完成后,由证监会机构处印制新的许可证并
联系企业签收。
    5、目前公司已提交给证监会及证监局的资料明细:“北京东高关于重大事项
变更的情况说明、古鳌科技 2018 年至 2020 年审计报告、古鳌科技关于控股股东
的情况说明、关于加快东高迁址的情况说明、关于控股股东的补充说明、关于控
股股东的自查汇报、关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备案、投资咨询公司变
更 5%以上法人股东的基本情况表、关于申请变更经营证券期货许可证的报告、
提交给北京局的备案文件、关于名称变更的情况说明、工商关于更名的电子通知
书、写字楼租赁合同、消防合同、古鳌科技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证券期货许可证
正副本、北京东高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将所有申请资料提供完毕,2022 年 5 月 5 日,公
司收到中国证件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处反馈,已将所有资料会签,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颁发的《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审批》
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
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
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
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公司《许可证》将由证监会依规处理后完成变更。公司预计 2022 年 6 月 10 日前
许可证变更完成。
    三、《许可证》变更涉及相关法律法规
    1、1997 年 12 月 25 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
暂行办法》,对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要求如下:
                                                               公司对应条件是否
                            要求
                                                                   符合条件
(一)申请人向经中国证监会授权的所在地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提出
申请(所在地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未经中国证监会授权的,申请人向中
国证监会直接提出申请,下同),地方证管办(证监会)经审核同意后,
提出初审意见;(二)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将审核同意的申请文件报送 公司已按要求申请
中国证监会,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后,向申请人颁发业务许可证,并将
批准文件抄送地方证管办(证监会);(三)中国证监会将以公告形式向
社会公布获得业务许可的申请人的情况。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业务方式、业务场所、主要负责人以及具
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
                                                              公司已按要求申请
变化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提出变更报告,办
理变更手续。

    2、2018 年 4 月 19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对企
业投资控股金融机构的资质要求如下:

                         要求                              公司对应条件是否符合条件
                                                           公司主业突出,具有可持续
一、是核心主业突出,业务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性
                                                           公司近 3 年连续盈利,年终
二、是资本实力雄厚,具有持续出资能力。原则上需符合最
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      分配后且净资产超过全部资
的 40%、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 40%等相关       产的 40%,权益性投资余额
行业监管要求。                                             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40%。

                                                           公司治理规范,组织架构简
三、是公司治理规范,组织架构简洁清晰,股东、受益所有
                                                           洁清晰,股东、受益所有人
人结构透明。
                                                           结构透明
企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金融机构控股股东:脱
离主业需要盲目向金融业扩张;风险管控薄弱;进行高杠杆
投资;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       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且异常;滥用市场垄断地位或技术优势开展不正当竞争,操
纵市场,扰乱金融秩序。
对所投资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或重大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的
                                                           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企业,5 年内不得再投资成为金融机构控股股东。

    3、2020 年 4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征
求意见稿)》(以下或简称“《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
对从事证券基金投资咨询的机构提出若干准入条件,其中涉及财务状况的条款如
下:

                                                                               是否符
 条款     要求         具体要求内容                   公司对应条件
                                                                               合标准

第八条   准入条                                                                  是
                  净资产不低于 1 亿元。       公司净资产 1,049,399,535.18 元
第一款   件
                  (一)持股比例 5%以上的     (一)公司核心主业突出,净资
                  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产 10.49 亿元,具有良好的财务
                  的,应当核心主业突出,净    状况和资本补充能力,自成立以
                  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具   来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未因
         股东条   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本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         是
第九条
         件       补充能力,最近 3 年或者自   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违
                  成立以来未被采取重大监      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
                  管措施、未因重大违法违规    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二)
                  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控股股东为法人:公司自 2018
                  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违法违      年至 2021 年公司连续盈利,净
                                                                  是否符
 条款    要求        具体要求内容                  公司对应条件
                                                                  合标准

                规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     资产也超过 5 亿元。
                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除满足本款第
                (一)项规定的条件外,还
                应当最近 3 年连续盈利,净
                资产不低于 5 亿元;(三)
                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
                资产不低于 3,000 万元;在
                金融行业从业 10 年以上且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3 年以
                上,或者在证券投资、资产
                管理行业从业 10 年以上且
                业绩良好,从业期间未被金
                融监管部门采取重大监管
                措施、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通
                过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取得
                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 5%
                以下股份的股东除外;(四)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

    2019 年北京东高原控股股东由广州千本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
懂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懂牛科技”),许可证变更所有环节均较为顺利。
    截止本回复函公告之日,公司仔细核对公司变更经营许可证需要参照的法律
法规,未发现公司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发生,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地方监管
局和证监会提交变更许可证所需资料,公司收到最新反馈为已将所有资料会签,
未有需要补充或更正的情况,相较于北京东高 2019 年许可证顺利变更完成的股
东懂牛科技,公司各方面资质更为优异,因此许可证变更过程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综上所述,许可证变更过程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四、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与上海睦誉和东方高圣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2、查阅了公司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
    3、查阅了上海睦誉和东方高圣出具对第一期股权转让款无异议确认函;
    4、查阅了公司办理《许可证》变更流程提交的申请材料;
    5、查阅了公司办理《许可证》变更流程中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记录;
    6、查阅了《许可证》变更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比对了办理变更《许可证》
公司所需条件。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尚未发现公司《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变更过程
存在实质性障碍。
    4、2022 年 4 月 29 日,你公司回复本所关注函显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陈崇军持有公司 13,011.34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1%,累计质
押 9,497 万股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 72.99%,已逾期质押股数 2,190 万股,触发
平仓线股数 2,397 万股。
    请逐笔核查上述质权人的关联自然人或法人是否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如
是,请说明业务往来开始时间、业务类型、开展情况。请报备相关质权人及其
关联人明细、交易明细、会计往来余额明细和业务合同。请持续督导机构进行
核查并作专项说明。

【回复】
    一、质权人的关联自然人或法人与公司不存在业务往来

    公司取得了陈崇军先生股权质押质权人名单,通过质权人(自然人)提供的
关联方名单以及第三方公开信息平台查询结果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关联方定义(不含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通过公开信息
平台查询的质权人(法人)关联方信息等方式汇总质权人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
名单,并与公司会计往来明细账进行匹配,未发现上述主体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已获得的质权人关联方信息进行核查未发现上述主体与公司
存在业务往来。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陈崇军先生股权质押质权人名单以及股权质押合同;
    2、获取质权人(自然人)提供的关联方名单(具体内容见下表)并根据名
单信息通过第三方公开信息平台进行查询,汇总质权人(自然人)关联方名单;
      质权人(自然人)提供材料情况如下:
                                 质权人(自然人)关联方
序号      质权人(自然人)人数                               提供的相关资料
                                         数量
                                                          本人姓名及身份证信息,
                                                          直系亲属的姓名及身份证
  1               10                      33
                                                          信息,本人担任董事、高
                                                              管的企业名单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联方定义(不含关联自
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通过第三方公开信息平台查询汇总质权人(法人)关
联方名单;
      4、将质权人(自然人)和质权人(法人)的关联方名单汇总并与公司会计
往来明细账进行核对,查询上述主体是否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根据质权人已提供的关联方信息核查未发现上述主
体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海古
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