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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鳌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2-07-12  

                        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2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20.00 元/股(含本数)回购公司股份(以下
简称“本次回购”)。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实际回购数量
为准。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完成,若公
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截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
现将本次回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1,09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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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回购指引》的规定,公司均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6 日、2022 年 6
月 2 日、2022 年 7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56、2022-067、2022-078)。

    3、截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实施
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69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64%,最高成交价为 9.6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4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1,335,250.16 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
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
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并符合《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
要求。

    二、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
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2022 年 5 月 20 日)起至披露回购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2022 年 7 月 12 日)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
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四、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
《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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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5,690,1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后
的股份将在本公告披露的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本公告披
露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
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董事会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回购股份
后的出售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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