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转让部分质押股份过户完成暨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2-12-22
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1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部分质押股份过户完成
暨变动比例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陈崇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古鳌电子”)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质押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陈崇军先生
的通知,称其质押的公司 5,148,653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股数后总股本的 1.51%)已转让给上海鑫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纳投
资”),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上市公司生
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转让主要用于偿还股票质
押融资债务,降低质押风险,更好地保障控制权稳定性。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
约收购。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崇军先生将其质押的公司 5,148,653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数后总股本的 1.51%)转让给鑫
纳投资,以偿还其股票质押融资债务,降低质押风险,更好地保障控制权稳定性。
本次过户已完成,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上述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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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
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 减持比例 交易对象
(股)
质押证券 2022 年 12 月
陈崇军 8.79 元 5,148,653 1.51% 鑫纳投资
处置过户 20 日
合计 5,148,653 1.51%
注:表中比例系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计算。
陈崇军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
份。
二、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622.2547 37.12% 12,107.3894 35.60%
陈崇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69.0595 5.20% 1,254.1942 3.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853.1952 31.92% 10,853.1952 31.92%
鑫纳投资 无限售条件股份 5,148,653 1.51%
注:表中比例系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如有误差
是由于计算时四舍五入导致。最终交易各方持股数量及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显示的股数为准。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被质押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陈崇军 121,073,894 35.60% 103,521,347 85.50% 30.44%
合计 121,073,894 35.60% 103,521,347 85.50% 30.44%
注:表中比例系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如有误差
是由于计算时四舍五入导致。最终交易各方持股数量及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显示的股数为准。
三、本次持股变动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2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崇军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2年12月20日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B股等)
A股 5,148,653 1.51
合计: 5,148,653 1.5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变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选)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质押证券处置过户)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622.2547 37.12 12,107.3894 35.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69.0595 5.20 1,254.1942 3.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853.1952 31.92 10,853.1952 31.92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 本次减持股份已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
履行已作出的承 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于2022
诺、意向、计划 年11月21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质押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 不存在违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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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购买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
是□否√
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不得行 是□否√
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表中总股本系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如有误差是
由于计算时四舍五入导致。最终交易各方持股数量及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显示的股数为准。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2、陈崇军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
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陈崇军先生承诺及履行情况
4.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若本人持有的古鳌电子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届满,本人
拟减持该部分股份的,本人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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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古鳌电子所有。
2)在本人担任古鳌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古鳌电子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古鳌电子股份。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 1)正在履行中,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
情形,本次减持股份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9)、2022 年 8 月 30 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
持预披露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0)、2022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
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质押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2022
年 11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质押股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
号:2022-117)、2022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质押股
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承诺 2)正在履行中,截至本公告
日,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2022 年截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陈崇军先生通过
质押证券处置方式减持 903.9495 万股,未超过其持股总数的 25%;承诺 3)正在
履行中,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4.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在锁定期满后,若拟减持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认真遵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
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拟减持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
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4)若拟减持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其减持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 1)和承诺 4)正在履行中,详见“1、关于股份锁定的
承诺”;承诺 2)正在履行中,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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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的履行期限已届满,履行过程中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4.3、再融资承诺
1)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
等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古鳌科技股份,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
2)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人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起开始计算。本
人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 1)的履行期限已届满,履行过程中未出现违反该承诺
的情形;承诺 2)正在履行中,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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