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 暨持股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陈崇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崇军先生共计持有公 司股份 116,355,994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 34.22%;累计 质押股份数量为 9,350 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80.36%,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 27.49%;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56,793,389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48.8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 本的 16.70%。 2、本强制平仓事项尚未完成,减持股数以吴兴区法院执行金额为上限,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相关被冻结的股份若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陈崇军先生的后续被动 减持,非其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法院强制执行引发的后续被动减持存在减持 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 陈崇军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期间共计被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在二级市场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强制平仓,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30.79 万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1 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 0.09%。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的基本情况 1、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 被动减持数 占公司总股 被动减持均 被动减持金额 被动减持时间 称 式 量(万股) 本的比例 价(元/股) (元) 2023 年 2 月 22 日 2.60 0.01% 14.10 366,511.60 2023 年 2 月 23 日 2.50 0.01% 14.02 350,500.00 2023 年 2 月 24 日 2.40 0.01% 14.01 336,331.20 2023 年 2 月 27 日 2.30 0.01% 13.61 313,036.90 2023 年 2 月 28 日 2.20 0.01% 13.71 301,620.00 2023 年 3 月 1 日 2.10 0.01% 13.68 287,280.00 2023 年 3 月 2 日 集中竞 2.00 0.01% 13.37 267,400.00 2023 年 3 月 3 日 价交易 2.00 0.01% 13.61 272,200.00 陈崇军 2023 年 3 月 6 日 (强制 1.90 0.01% 13.33 253,270.00 2023 年 3 月 7 日 平仓) 1.90 0.01% 13.26 251,940.00 2023 年 3 月 8 日 1.80 0.01% 13.14 236,507.40 2023 年 3 月 9 日 1.70 0.00% 13.30 226,100.00 2023 年 3 月 13 日 1.70 0.00% 12.91 219,470.00 2023 年 3 月 14 日 1.60 0.00% 12.75 204,000.00 2023 年 3 月 16 日 0.49 0.00% 12.50 61,250.00 2023 年 3 月 17 日 1.60 0.00% 12.26 196,160.00 合计 30.79 0.09% - 4,143,577.10 注:表中比例系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公司股本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如有误 差是由于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陈崇军先生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 的股份。 2、本次被动减持的原因 2022 年 3 月,陈崇军先生与湖州经济开发区永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州永信”)签订了《质押合同》及《股票质押借款合同》,湖州永信 向陈崇军先生出借人民币 1,000 万元,以陈崇军先生持有的公司 180 万股股份作 为担保。因陈崇军先生未按约定支付相关本息构成违约,湖州永信向浙江省湖 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吴兴区法院”)提起诉讼。吴兴区法院经审理 后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作出(2022)浙 0502 民初 5241 号《民事调解书》。湖 州永信向吴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吴兴区法院于 2023 年 2 月 1 日立案执行。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 2 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9)。 近日,吴兴区法院委托德邦证券对陈崇军先生持有的上表中股份进行强制平 仓,减持股份获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归还其在湖州永信的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本强制平仓事项尚未完成,减持股数以吴兴区法院执行金额为上限。 3、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合计持有股份 116,663,894 34.31% 116,355,994 34.22% 陈崇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358,474 8.05% 27,050,574 7.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305,420 26.26% 89,305,420 26.26% 注:表中比例系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公司股本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如有误 差是由于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二、本次持股变动比例超过 1%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99)、2022 年 8 月 30 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预披露的更 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0),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转 让 部 分 质 押 股 份 过 户 完 成 暨 变 动 比 例 超 1%的 提 示 性 公 告 》 ( 公 告 编 号 : 2022-120)、2022 年 12 月 22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转让部分质押股份过户完 成暨变动比例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31)、2023 年 1 月 16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陈崇军累计减持 11,769,495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 3.46%, 自 2023 年 1 月 16 日至今,陈崇军减持 1,987,9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后公司股本的 0.58%,与前次减持合计超过 1%,截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陈崇军 先生自股份减持计划开始共计减持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 4.05%。 1、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2023 年 1 月 16 日 12.24 元 600,000 0.18% 陈崇军 大宗交易 2023 年 1 月 17 日 12.06 元 500,000 0.15% 3 2023 年 1 月 18 日 12.04 元 400,000 0.12% 2023 年 1 月 19 日 12.00 元 180,000 0.05% 集中竞价 2023 年 2 月 22 日 交易(强 13.46 元 307,900 0.09% -2022 年 3 月 17 日 制平仓) 合计 - - 1,987,900 0.58% 注:表中比例系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公司股本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如有误 差是由于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2、本次持股变动比例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崇军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3年1月16日至1月19日、2月22日至3月17日的20个交易日 股票简称 古鳌科技 股票代码 30055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98.79 0.58 合计 198.79 0.5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强制平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4 合计持有股份 118,343,894 34.80 116,355,994 34.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038,474 8.54 27,050,574 7.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305,420 26.26 89,305,420 26.26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份已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和2022年8月30日披露《关于公司 董事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关于公司董事股份 减持预披露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陈崇军先生因个人资金 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合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不超过 21,581,438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股。 的承诺、意向、计划 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3月17日期间,陈崇军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98.79万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总股本的0.58%。其中,以二 级市场竞价交易的方式被动减持30.79万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 司总股本的0.09%,系因法院强制平仓所致;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168万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总股本的0.49%。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是√ 否□ 法》 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 陈崇军先生的减持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订)》第 1.4 条、第 2.3.1 条第一款的规定。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关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于对陈崇军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28号)。 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是□ 否√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表中比例系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公司股本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如有误 差是由于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陈崇军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股票交易 的行为。如陈崇军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继续被平仓减持,陈崇军将及时履行告 知及披露义务。 5 2、陈崇军先生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陈崇军先生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 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陈崇军先生承诺及履行情况 4.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若本人持有的古鳌电子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届满,本人 拟减持该部分股份的,本人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 序,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古鳌电子所有。 2)在本人担任古鳌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古鳌电子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古鳌电子股份。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 1)正在履行中,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 情形,本次减持股份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9)、2022 年 8 月 30 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 持预披露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0)、2022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 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质押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2022 年 11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质押股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 号:2022-117)、2022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部分质押股 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承诺 2)正在履行中,截至本公告 日,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2023 年截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陈崇军先生累计 减持 271.79 万股,未超过其持股总数的 25%;承诺 3)正在履行中,截至本公告 日,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6 4.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在锁定期满后,若拟减持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认真遵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 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拟减持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 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4)若拟减持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其减持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 1)和承诺 4)正在履行中,详见“1、关于股份锁定的 承诺”;承诺 2)正在履行中,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承诺 3)的履行期限已届满,履行过程中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4.3、再融资承诺 1)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 等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古鳌科技股份,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 2)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人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起开始计算。本 人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 1)的履行期限已届满,履行过程中未出现违反该承诺 的情形;承诺 2)正在履行中,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古鳌科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7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20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