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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智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宇建)2019-04-12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陆宇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就本人 2018 年度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8 年度,自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到正式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
了 4 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
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4              4               0                0                否


    本人对各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资料和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
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解、获取作
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及资料,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2018
年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就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①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②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
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③经了解本次聘任的人员的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
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楼
荣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吴殿美女士、张加庆先生、蔡文先生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聘任俞金球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陈旭初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为止。

    2、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关于2018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①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
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8年6月30日的违
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2)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经
核查,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3、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的有关
规定。执行上述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影响公司当年净
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做出相应
变更。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是公司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对公司的薪酬
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进行考核,
切实履行了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
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 2018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
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
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浙江省监管局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自己的任职内将继续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
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9 年,本人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陆宇建: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