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股份: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04-12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0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6,896.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100.00万元后,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划入本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
3301040160005581676)人民币14,796.00万元,另扣减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发行费用1,509.90万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286.1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0月14日出具了中汇会
验[2016]4369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6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6,311.00 万元,2017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639.81 万元,本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 4,192.95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278.9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与全资子公司杭州新集智机电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三墩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
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 3301040160005581676 募集资金专户 2,300,517.5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1202023319910116048 募集资金专户 488,516.53 -
三墩支行
合 计 2,789,034.0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集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为新建研发厂房及实验室,建筑面积共计 3,641.45 平
方米(含办公面积),由办公环境建设、平衡实验室、信息系统建设和团队建设组成。研发中心
投入使用后,其承担的研发项目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在财务核算中主要以研发费形式列支,
无法对应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
2.集智市场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是以现有重点客户及潜在客户区域为目
标,提高客户服务能力,同时强化市场营销。公司将在重庆、长春、烟台、长沙和上海新建 5
个国内区域服务中心;现调整为重庆、长春、烟台、长沙和上海新建 5 个国内区域服务中心,
在印度、墨西哥和德国新建 3 个区域服务中心,负责当地市场的营销、市场开拓和客户服务。
该项目成本费用的支出在财务核算中主要以租赁费、差旅费、业务宣传费、购买管理软件等形
式列支,无法对应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1. “集智市场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具体变更情况
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集智市场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办公场地租赁的实
施方式,将租赁调整为租赁及购买,项目其他投入方式不变,若募集资金低于项目建设所需资
金,资金缺口由公司自有资金予以解决。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原因
公司此次调整“集智市场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办公场地租赁的实施方式,将租赁调
整为租赁及购买,是公司根据重点目标市场的实际拓展需求以及项目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以保证重点办事处办公场地的稳定性,更加有利于发挥募投项目的作用,满足市场拓展的需求。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就上述事项进行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方式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方式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
且该事项经过了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调整“集智市场营销及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是根据重点市场拓展需要作出
的调整,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产生重大影响,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集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谨慎使用资金。在保
证募投项目进度及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公
司充分利用多年来的技术积累、资源调度优势对项目建设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把控采购、建设
等环节,合理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
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集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720.05 万元,结
余募集资金 861.18 万元(含累计净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95.43 万元)。
2)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投向集智市场营销及网络建设项目的原因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小于初始募投项目资金总需求,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优先投向于“集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集智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此“集智市场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尚未
投入募集资金。为加快“集智市场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满足市场拓展需求,
公司决定将“集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部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共计 861.18
万元)用于集智市场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投向集智市场营销及网络建设项目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就上述事项进行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结
余资金投向集智市场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投向集智市场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且该事项经过了保荐机构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核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使用“集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部结余募集资金 861.18 万元(含累计净利息收入
及现金管理收益 95.43 万元)用于集智市场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是为满足“集智市场营销
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结余募集资金仍投向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确定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将
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4)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投向的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募
投项目结余资金投向集智市场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公告》,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
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18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
地执行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286.1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92.9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143.7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和超募资金投向 额(1) 投入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 总额 (2) (3)=(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1.集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否 10,319.36 9,800.32 3,065.10 9,790.89 99.90 2017 年 7 月 676.62 否 否
2.集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5,186.02 2,720.05 495.03 2,720.05 100.00 2018 年 3 月 - - 否
3.集智市场营销及服务网络
否 1,211.00 765.73 632.82 632.82 82.64 - - - 否
建设项目
4.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否 4,000.00 - - - - - - - 否
运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716.38 13,286.10 4,192.95 13,143.76 98.93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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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716.38 13,286.10 4,192.95 13,143.76 98.93 - - - -
集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9,790.89 万元,已完成主体大楼的建
设,公司于 2017 年 6 月搬入并陆续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99.90%。目前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产品已陆续进入了汽车领域中离合器压盘、离合器总成、飞轮、刹车盘、涡轮增压器的应用,但仍无法满足产能
规划的要求,产能的释放和市场拓展尚需要一个过程,本期项目实际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之所述。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集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集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16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截至 2016 年 12 月 15 日止的自筹
资金投入 5,800.32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六)”之所述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278.90 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278.90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37.03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与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无差异。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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