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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17-02-28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听
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了解了相关情况。公司提出延长关联方美国 Xcovery 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的兑付期限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合理应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经对《关于延长美国 Xcovery 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兑付期限的议案》的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 X-396 项目的Ⅲ期临床试验正在推进当中,临床试验进程也不存在重大
不利变化,在 xcovery 公司仍需资金继续推进 X-396Ⅲ期临床试验的情况下,公
司将可转换公司债的兑付期限统一延长到 4 月 30 日,可以有利于 X-396 临床试
验的继续推进。
    经过认真讨论,我们一致认为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延长美国 Xcovery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的兑付期限。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任明川                  丁利华                       赵骏


                                                 2017 年 2 月 27 日